為讓民眾清楚典當權利與義務,以下整理常見「當票注意事項」與法規重點(依你提供的條文要點整理,僅供一般資訊參考,非法律意見)。建議取件與續當前,再快速複核一次本頁重點。

什麼是「當票」?

當票是當舖業專用的借款契約書,作為借款人向當舖申請借款與當舖撥款的證明文件,並具備正式法律效力。其格式、記載事項與使用方式均受相關法規規範。
在正規的當舖借款流程中,當舖人員會先向借款人說明本次借貸條款與當舖規則;借款人同意後,由當舖開立當票並完成簽署。
當票應一式兩份:正聯由借款人收執;副聯由借款人按捺指紋後交由當舖留存。待款項清償,即可憑當票贖回作為抵押之擔保品。

當票記載事項上會寫什麼(常見欄位)

  • 借款人資料: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聯絡方式
  • 質當物資訊:品項、品牌型號/序號、附件、重量/鑽石規格等
  • 金融條款:借款金額、月息%、計息方式(多為月計按日折算)、必要費用(保管/鑑定等)
  • 期間與規則:起算日、到期日、寬限期、續當條件、逾期「流當」處理
  • 當舖資訊:商號、統編、地址、負責人、章戳、聯絡方式、個資告知
當票

遺失當票怎麼辦?掛失補發流程|3 步驟快速處理

發現當票遺失或破損時,請依據以下步驟立刻處理,優先阻擋「冒領風險」、再完成「補票作業」,並留意後續取贖規則與到期時間。

Step 1|掛失

立刻通知原當舖辦理「掛失」

依規定,持當人當票遺失或破損,應向原當舖辦理掛失;若未掛失而遭第三人「持票」取贖,當舖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請第一時間先電話並到店完成掛失,避免被冒領。

Step 2|補發

攜帶雙證件到店申請「補發」

一般會請本人帶身分證與第二證件(如健保卡/駕照)到原店補票;當舖核對資料後重開新票、舊票作廢。多數公會版當票亦明訂「遺失當票之登記手續」,全程可查。

Step 3|取贖

往後取贖改為「本人憑證」

完成掛失登記後,當舖端通常改採本人持證方能取贖,以防再度冒領;到期前可先繳利息順延,避免流當。

結語:三句話記住「遺失當票」處理原則

馬上掛失 → 先擋冒領風險。
帶證補發 → 新票生效、舊票作廢。
抓好時間 → 善用「逾月前 5 日不計息」與順延規則,省利息不踩雷。

當舖營業規則|常見問題(依當舖業法彙整 10 問)

以下依你提供的公告條款整理為 FAQ,含計息與滿當期限、掛失、贓物處理、證件要求、不予收受項目與責任保險等重點。實際以現場契約與法規為準。

Q1遇不可抗力(天災等)致質當物損毀或滅失,如何處理?
若因不可抗力導致質當物損毀或滅失,將依當舖業法第十三條之推定與程序辦理,並依主管機關規範處理。
Q2典押期間物品自然變質或故障(鐘錶、電器、車輛等),店家是否負責?
如屬自然變質、停銹、故障等非可歸責於店家的情形,本店不負賠償責任;平日仍依標準程序妥善保管。
Q3取贖與計息怎麼算?逾月後前五日是否計息?
質當物於一個月內取贖者,多以一個月計算利息與費用;逾月後之最初五日不計息,超過五日者以半個月計算;超過十五日者以一個月計算。
Q4滿當期限多長?滿當後可否取贖或順延?
滿當期限不得少於三個月;少於三個月者概以三個月計。滿當後五日內仍得取贖或付清利息順延;逾期不取贖或順延者,質當物之權利得依法移轉。
Q5到期會主動通知嗎?流當後當票如何處理?
原則上到期不另行通知,請自行留意到期日;若成立流當,該筆當票即作廢並依規定辦理後續處分。
Q6為何說「認票不認人」?當票遺失要怎麼辦?
典當以票據為憑,原則「認票不認人」。當票遺失時應立即向本店辦理掛失登記;未掛失前如遭他人持票冒領或致生損失,本店恕不負責。掛失後通常改採本人持證取贖以防冒領。
Q7若收當物經查明為贓物,如何處理?原物主能否取回?
若依查證為贓物,將依法處理並配合司法與警方;原物主得依當舖業法第二十六條以質當金額贖回。實際流程依主管機關與司法機關指示辦理。
Q8典押需要帶哪些證件?沒帶證件可以辦嗎?
辦理典押須出示身分證或其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(如健保卡、駕照等)以完成身分確認與契約簽訂;未能提供證件通常無法辦理。
Q9哪些物品不予收受?何時可拒絕收受?
違禁品、公物或可資識別之公有財物,及不適收存或保管風險過高、來源不明之物品,本店得拒絕收受。
Q10是否投保當舖業責任保險?提供哪些保障?
本店已投保當舖業責任保險,以強化營運風險管理與顧客權益保障。實際保障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。

*以上為彙整說明,細節仍以現場契約、票載條款與主管機關規範為準。法條參考:當舖業法第13、19、21、26條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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